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,确保办学条件、教学管理、教学质量等方面指标达到评估标准,拟召开评建工作推进会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
2024年7月30日(星期二)14:00
二、会议地点
综合楼大会议室
三、参会人员
党委办公室(校长办公室)、党委宣传部、团委(美育中心)、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、人事处(党委教师工作部)、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、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、人民武装部)、基建与后勤管理处、图书馆(档案馆)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(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)、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基础教学部等单位负责人。
四、工作安排
根据《苏州城市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任务分解表》要求,牵头部门协同责任部门需依据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要求、新时代高等教育新要求以及学校办学定位,结合工作实际,梳理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任务、问题清单及改进措施》(见附件1)。
阶段一:8月10日前提交初稿,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7242477@qq.com,8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指导、修改。
阶段二:9月7日前提交定稿,纸质版请经部门领导签字、分管校领导审签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。
特此通知。
评建工作办公室
2024年7月27日